「被姦女性喝太多酒」 黎棟國言論招婦團批評
太過份喇!
真不明白一個高官怎會講這類性別歧視的說話,他這樣說等同將責任推向受害者。最激氣是看到Yahoo新聞的留言,竟然是認同黎生這番說話,雖然我明白Yahoo新聞網的留言大多數是五毛所為,不值得深究,但若然香港巿民被他們這些言論荼毒,將來香港的罪案率只會越推越高! 這樣的言論等同你話女性穿著暴露(暴露的定義還要是因人而異,可能有人認為女人著短袖衫都算暴露的!!!),就是引誘男士非禮/強姦他,男士是被動的搞上她們,如果這都是合理的話,那麼女士游泳的時候,就要穿著潛水衣才算合理。
這種將不合理責任放到被害者身上,情況且最近美國禁錮的案件的犯人一樣,主犯亦都是將責任推向受害者,埋怨他們隨便登上陌生人的汽車,而令到他自己有機可乘!
每個人都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,而不是將責任賴落別人身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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